計畫徵件
115學年度「縱谷青年花蓮學研究計畫」實施辦法
一、計畫目標
為培養學生成為具備能解決現今與未來社會課題的跨領域人才,本計畫從在地素材激發知識創造力與社會實踐力的構想發端,期能藉由師生合作,以「人文素養」與「在地關懷」為基礎,建立花蓮在地產學合作的橋樑,縮短學用之間的落差,為花蓮政、經、產、環、文、教……等產業注入研發、創新的能量。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凡本學位學程學生均可提出申請,須自行徵求指導老師。
(二)本計畫獎助旨在為花蓮在地注入創新、研發的能量,申請之計畫案須與花蓮有所連結。
(三)學生申請內容若已獲校內、外其他類似計畫補助,不得申請。若違反規定,本學位學程將取消資格並收回補助金。
三、115學年度計畫期程
(一)計畫執行:115年9月至116年8月,共12個月。
(二)各項作業時程: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學生需填報「花蓮學研究計畫申請書(含指導教授同意書)」,並於115年6月30日(二)17:00 前將申請書寄至本學位學程信箱(檔名請以「計畫名稱」-姓名命名),E-mail:rvis@gms.ndhu.edu.tw,逾時繳交者恕不收件。
(二)本計畫申請書內必須填寫申請人(學生)與指導教授相關資料、計畫主題、計畫背景動機與目的、相關資料的回顧與探討、實施方法及範圍、預期成果、參考文獻、耗材物品等相關費用。
(三)計畫經審查後從優錄取,錄取者將於 115年8月14日(依審查情況調整),公告於花蓮學計畫網站。
五、主題歸屬
本計畫申請共分六類,申請人僅可提出一類申請:
(一)文學敘事與在地關懷
(二)科學發展與哲學反思
(三)文明發展與心靈安頓
(四)自我鍛鍊與藝術實踐
(五)生態觀察與環境保育
(六)政策倡議與人權發展
六、審查項目
(各項均佔 20%)
本學位學程將聘請校外學者專家進行申請書審查工作,各類審查項目如下:
(一)計畫主題與摘要
(二)計畫動機與目的
(三)既有資料回顧與探討
(四)實施方法及範圍
(五)計畫成果與貢獻
*第二次申請者的評審標準,前期計畫執行成效(雙月進度報告和成果報告)佔30%,當期計畫申請書佔70%。
七、經費補助
(一)審查通過之計畫將補助執行計畫經費,補助項目和金額為:
1.研究獎助金:每年72,000元。
2.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(每年最高6,000元)。
八、進度報告與成果獎勵
(一)進度/成果報告書
1.為督促通過申請者順利完成計畫外,也鼓勵依進度逐一深化計畫內容,每兩個月須繳交「雙月進度報告」說明計畫執行進度,
以及附上4-8張執行過程的照片。
2.計畫結束時,須繳交「結案成果報告」與「成果海報」1張(A0尺寸)電子檔。海報由系辦統一印製,作為後續花蓮學出版之
相關展示。
(二)成果獎勵
為鼓勵計畫執行品質,將評選出當年度優秀計畫。由校外4位專家進行評審並擇優獎勵,以「雙月進度報告」(佔40%)和「結案
成果報告」(佔60%)為評分準則,最高可獲讀10,000元獎勵。
九、成果出版
(一)每年度辦理成果海報展,展示學生計畫成果。
(二)每年出版《花蓮學》一書,紀錄花蓮縱谷青年的人物誌及其研究學習歷程成果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(一)通過計畫申請之學生,須與指導老師保持良好溝通,並按時回報計畫執行狀況。
(二)研究助學金按月核發。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,發票須開立抬頭(國立東華大學)及統編(08153719),按月報帳核銷。若前往外地調查資料,或參與展演、競賽等活動,憑車資證明可向本學位學程辦公室申請交通補助。不得申請禮品費。
(三)執行本計晝須注意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,若經查證確有類似情事屬實,將取消補助。有關智慧財產權說明,請見本校智慧財產專區網頁:http://ipr.ndhu.edu.tw/
(四)若因故無法繼續研究案進行,請填寫「計畫執行中止申請單」,並由指導教師簽名,送至學程辦公室辦理中止事宜。
(五)通過申請者須按規定繳交雙月進度報告書,未按規定繳交者,情勢嚴重者將停止補助。
(六)如有未盡事宜,將以本學位學程公告為主。
(七)若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學位學程蔡小姐(Email:rvis@gms.ndhu.edu.tw;Tel:03- 8906023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