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徵件
花蓮縣政府獎助東華大學
113學年度「縱谷青年花蓮學研究計畫」實施辦法
一、計畫目標
為培養學生成為具備能解決現今與未來社會課題的跨領域人才,本計畫從在地素材激發知識創造力與社會實踐力的構想發端,期能藉由師生合作,以「人文素養」與「在地關懷」為基礎,建立花蓮在地產學合作的橋樑,縮短學用之間的落差,為花蓮政、經、產、環、文、教……等產業注入研發、創新的能量。
二、申請資格
(一)凡本學位學程學生均可提出申請,須自行徵求指導老師。
(二)本計畫獎助旨在為花蓮在地注入創新、研發的能量,申請之計畫案須與花蓮有所連結。
(三)學生申請內容若已獲校內、外其他類似計畫補助,不得申請。若違反規定,本學位學程將取消資格並收回補助金。
三、113 學年度計畫期程:
(一)計畫執行:113 年 10 月至 114 年 9 月,共 12 個月。
(二)各項作業時程:
各項作業時程 | 事項 |
113 年 9 月 30 日 | 計畫申請收件截止 |
113 年 10 月 4 月前 | 交送校內外審查委員檢核 |
113 年 10 月 30 日前 | 公告檢核結果,發放獎助金 |
114 年 1 月至 7 月間 | 雙月進度報告繳交 |
114 年 8 月 31 日前 | 第一年成果報告書和海報繳交 |
114 年 9 月中旬 | 頒發研究績優獎勵金 |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學生需填報「花蓮學研究計畫申請書(含指導教授同意書)」,並於 113 年 9 月30 日(五)17:00 前將申請書寄至本學位學程信箱(檔名請以「計畫名稱」命名),E-mail:rvis@gms.ndhu.edu.tw,逾時繳交者恕不收件。
(二)本計畫申請書內必須填寫申請人(學生)與指導教授相關資料、計畫主題、計畫 背景動機與目的、相關資料的回顧與探討、實施方法及範圍、預期成果、參考文獻、耗材物品等相關費用。
(三)計畫經審查後從優錄取,錄取者將於 113 年 10 月 30 日前,公告於花蓮學計畫網站。
五、主題歸屬
本計畫申請共分六類,申請人僅可提出一類申請:
(一)文學敘事與在地關懷
(二)科學發展與哲學反思
(三)文明發展與心靈安頓
(四)自我鍛鍊與藝術實踐
(五)生態觀察與環境保育
(六)政策倡議與人權發展
六、審查項目(各項均佔 20%)
本學位學程將聘請校外學者專家進行申請書審查工作,各類審查項目如下:
(一)計畫主題與摘要
(二)計畫動機與目的
(三)既有資料回顧與探討
(四)實施方法及範圍
(五)計畫成果與貢獻
七、經費補助
(一)審查通過之計畫將補助執行計畫經費,補助內容為:
1. 研究獎助金
2. 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。
(二)各類別的補助金額為:
1. 研究獎助金:每年 72,000 元
2. 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(每年最高 6,000 元。)
(三)本學位學程將視每二個月計畫執行進度報告情況,若執行進度不佳者,將收回補助經費。
八、成果考核
每件研究計畫申請案,由縣政府 2 位+校外內 2 位專家進行審查評選,並擇優獎 勵,最高獎勵為 10,000 元,各階段審查內容為:
(一)「雙月進度報告」(40%):為了解各個計畫執行狀況,獲補助計畫每二個月 5 日前需繳交進度報告書,需說明計畫執行進度,以及附上 4-8 張與計畫執行相關之 照片。
(二)「結案成果報告」(60%)評分:獲補助計畫須於 114 年 8 月 31 日前繳交計畫 成果報告書,並製作成果海報進行公開展覽。
所評選出之優秀計畫,本學位學程會放置於花蓮學網頁。此外,所有受補助計畫皆 須製作成果海報,於 9 月中旬進行成果海報展。
九、成果出版
(一)每學年辦理年度成果海報展,展示學生研究成果。
(二)114 年度~116 年度分別出版《花蓮學》,紀錄花蓮縱谷青年的人物誌及其研究學習歷程成果。
十、其他注意事項
(一)獲獎助計畫須與指導老師保持良好溝通,及回報計畫執行狀況
(二)研究助學金按月核發。耗材、物品、圖書及雜項費用,發票須開立抬頭及統編,按月報帳核銷。若前往外地調查資料,或參與展演、競賽等活動,憑車資證明向本學位學程辦公室申請交通補助。
(三)執行本計晝須注意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,若經本學位學程查證確有類似情事屬實,將取消補助。有關智慧財產權說明,請見本校智慧財產專區網頁: http://ipr.ndhu.edu.tw/
(四)若因故無法繼續研究案進行,請填寫「計畫執行中止申請單」,並由指導教師簽名,送至學程辦公室辦理中止事宜。
(五)通過案須於各階段成果考核時間繳交報告書,若未於規定時間繳交,情勢嚴重者,將停止補助。
(六)如有未盡事宜,將以本學位學程公告為主。
(七)若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學位學程蔡怡臻小姐、李百中先生聯絡(Email:
rvis@gms.ndhu.edu.tw;Tel: 03- 8906023、03-8906673)。